珠海收养解除办理指南

  珠海收养解除应该怎么办理?需要什么程序和材料?珠海本地宝为您带来珠海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协议解除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材料

1.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

2.照片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户口簿

5.身份证证件

6.收养登记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予以备案决定,出具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复函。

线下办理流程

收养登记员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报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对不符合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向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解除收养登记通知书》,将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全部退还当事人。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五楼综合服务厅(1号)4-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6-63167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请乘坐801、Z115、Z126路公交车至市民中心东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办理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办事】可获珠海便民办事指南服务/官方平台入口,落户/居住/补贴/证件/疫苗接种/生活服务等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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