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育二胎审批办事指南
导语 广东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二胎需要如何办理?
生育二孩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生育二孩审批
二.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在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审批部门意见栏上加具“经批准同意生育”的审批意见和印章。
三.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经计生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怀孕生育。
四.设定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经镇(街道)计生办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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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条件(同上)
六.申请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和其他特殊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各村(居)委会;各镇(街道)计生办。
八.审批决定机关各镇(街道)计生办
九.审批程序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填写并签名后:
1、 有单位的到男、女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盖章,再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盖章;
2、 无单位的,直接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盖章;由区内婚嫁的由男方最后审批,跨区婚嫁的由女方最后审批。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区内婚嫁的,由男方户籍地村居送镇街审批)送镇(街道)计生办审批,同时在村(居)委会公示30天,镇(街道)计生办审批后报区人口计生局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镇(街道)计生办在《服务证》上加具同意生育审批意见;不同意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十.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审批收费收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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