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文,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300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230元,9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2026年度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下限标准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珠房金委字〔2026〕5号文件,对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作出调整,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缴存基数下限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300元。
二、月缴存额下限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115元,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下限亦调整为115元。单位及个人合计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230元。
| 项目 | 调整后标准 |
|---|---|
| 缴存基数下限 | 2300元 |
| 单位月缴存额下限 | 115元 |
| 个人月缴存额下限 | 115元 |
| 合计月缴存额下限 | 230元 |
三、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后的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承办银行及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确保缴存业务平稳过渡。
本次调整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精神,结合珠海市实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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