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珠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导语 珠海人注意啦!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3月起调整为1872元/月!近期,失业保险政策有较大调整哪些变化与你息息相关?一起来看↓

  2025珠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25〕16 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为2080元/月

  因此,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3月起调整为1872元/月。因失业保险金为次月发放上一个月的待遇,新标准待遇将从2025年4月起发放。

  失业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领需先办理失业登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完善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20号)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时,对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按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

  因此,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先办理失业登记,以免影响失业待遇正常享受。

  申领需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完善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20号)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供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中的失业原因(停保原因)与用人单位增减员申报不一致的,按提供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中的失业原因(停保原因)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业务。

  因此,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非自愿性失业的离职证明材料。

  此外,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广东省自2025年2月1日(含)起,申请失业金不再计发求职补贴;自2025年3月1日(含)起,不再受理女性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非本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业务。

  那么,申领失业保险金如何操作?

  一、提交书面离职证明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提交的材料需写明离职性质。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书面表述中存在模糊、歧义、矛盾等情形的都将影响办理。

  为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待遇,社保部门制定了《离职证明》模板供用人单位参考(内含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形及释义)。

  离职证明模板

  识别查看↓

  二、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在发放失业保险金之前,需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可通过线上平台提出申请,由就业部门办理。

  粤省事办理流程:

  搜索“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社保·就业”→点击“就业”→点击“失业登记”→勾选“注意事项”,点击“开始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填写个人失业信息→提交→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三、线上申请

  珠海掌上办流程:

  “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服务”→点击“社保掌上办”→允许打开“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点击语音按钮,说出“失业保险金办理”→从推荐办理业务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仔细阅读告知内容→勾选承诺,点击“开始办理”→按照指引填写信息、拍照上传资料→提交→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此外,根据《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对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登记失业人员,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珠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网上申领入口及指南,发放时间、每月发放标准、现场办理窗口,常见问题解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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