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对象及证明材料
导语 根据《2022年秋金湾区季公办园招生细则》规定,金湾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秋季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事宜通知。
2022年秋季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第二轮)对象及证明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2022年秋季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第二轮)对象及证明材料 | |||
序号 | 招生对象 |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
1 | 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 |
1.户口簿,复印件包括:“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幼儿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明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 4.预防接种验证表及儿童保健手册(孩子入园就读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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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士、博士后的适龄子女 | 博士、博士后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 |
3 | 台湾同胞的适龄子女 |
1.台湾户籍一方的父(母)亲及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房地产权证或有效合法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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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港澳在珠海工作人员子女 |
1.港澳籍一方的父(母)亲及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港澳籍一方的父(母)亲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或营业执照。 3.房地产权证或有效合法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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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 | ||
注: 1.所有外文的证明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 2.其它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3.因上级政策调整导致政策性照顾性照顾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局另外补充发文。 4.杜绝弄虚作假,证明单位对其出具的真伪性及其后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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