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湾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导语 春节临近,很多街坊都关心珠海燃放烟花的消息,官方回应来了,2024珠海金湾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来了,详见正文。
2024珠海金湾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一、燃放规定
①燃放时间:便民燃放点2月9日-2月12日每天19:30-24:00;2月24日19:30-24:00(其他非禁止燃放区域开放时间:春节期间)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②便民燃放点:
2024年春节期间金湾设置了1个烟花爆竹便民燃放点,供市民朋友们安全、有序地燃放烟花爆竹。
地点:金湾路东侧,阅享馆东侧广场至跃动馆北侧,约1.9公里
③禁止燃放区域:
(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包括石油化工区(西至高栏港大道,东至鸡啼门水道,北至太平山,南至高栏岛)、精细化工区(高栏港大道,珠海大道与南水沥沿堤路合围区域)、石油仓储区(西至崖门水道,南至铁炉湾,东至西枕湾,北至环岛西路)。
(二)三灶镇: 航空新城区域(双湖路以东,珠海大道以南,金湾路以西,中心河以北)、三灶社区、金海岸社区、鱼月村部分区域(金海岸大道两侧各外扩1公里内范围)、定家湾工业园区域、珠海机场片区。
(三)红旗镇: 湖心路-金湾互通立交-机场东路以西,成行路-藤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中心河以北区域;双湖路以西,藤山二路-富康路以南,富康路-X589以东,珠海大道以北区域;富康路-X589以西,虹晖三路-东成路-和兴路-青年路以南,鸡啼门水道以东,珠海大道以北区域、大林山周边区域。
(四)南水镇: 装备制造区(珠海大道以西北,南水大道以西南)、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高栏大道以西北)。
(五)平沙镇: 美平一街-建行路以西,庆平路-升平大道以北,长安路以东,平沙三路-平沙二路以南。
(六)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
(八)其他不宜或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相关规定, 在非禁止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 ,具体品种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三、注意事项
(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办,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三)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和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燃放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7263110
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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