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珠海市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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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珠海市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珠海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珠海市体育中心、珠海市体中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协办单位:珠海市游泳协会、珠海市香洲区非凡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珠海市体运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五、竟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日期:2020年9月19-20日

  (二)比赛地点:珠海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六、参加单位

  珠海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珠单位)、街道社区及各体育俱乐部符合条件者均可自行按规程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七、竟赛项目

  (一)A组(男、女,共6项):50米(自由泳、蛙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二)B组(男、女,共6项):50米(自由泳、蛙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三)C组(男、女,共10项):5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四)D组(男、女,共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

  (五)E组(男、女,共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六)F组(男、女,共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200米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七)G组(男、女,共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200米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八)H组(男、女,共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200米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九)I组(男、女,共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200米混合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十)J组(男、女,共10项):50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八、参加条件

  (一)参赛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A组:1970年8月30日前出生者(50岁以上);

  B组:1970年9月1日-1980年8月30日出生者(40-49岁);

  C组:1980年9月1日-1990年8月30日出生者(30-39岁);

  D组:1990年9月1日-2003年8月30日出生者(18-29岁);

  E组:2003年9月1日-2005年8月30日出生者(16-17岁);

  F组;2005年9月1日-2007年8月30日出生者(14-15岁);

  G组: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0日出生者(13岁);

  H组: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0日出生者(12岁);

  I组: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0日出生者(11岁);

  J组: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0日出生者(10岁)

  K组:2011年9月1日后出生者(9岁以下岁);

  (二)凡在珠海工作、生活、学习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三)在国家、省注册的现役专业游泳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及健康证明;如未能提供该两项(原件)凭证者,不予参赛。

  (五)报名时需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或工作证明;

  (六)能连续不间断游完200米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签定安全协议书;

  (八)各单位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比赛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并颁发证书,项目参赛人数不足8人,减1录取(接力除外)。所设项目报名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二)获得各项目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 6、5 计分(接力双倍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如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如果第八名并列,则各按 5 分进行统计。

  (三)各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获得最好的比赛名次得分优先者名次列前。若报名单位在8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数录取。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 6:1 比例评选。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 10:1 比例评选。

  3.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 10:1 比例评选。

  4.设“优秀教练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6:1 比例评选。

  (五)市民运动会各项目优秀个人将有资格代表珠海参加省级以上比赛。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竞赛规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9月9日截止报名。报名表交至珠海市体育中心体育场F入口旁(珠海市全民健身运动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袁浩鹏,电话2611990

  2.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队各项目限报2人,每人只可报2项(接力除外)。在报名表上须注明运功员的出生年月及所报的参赛项目。

  (二)报到:运动员于比赛当日8:00到赛场报到。

  十二、技术会议

  领队、教练员和总裁判技术会议于9月17日上午10:00在珠海市体育中心体育场F入口旁(珠海市全民健身运动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请各单位派相关人员参加。

  、参赛经费

  本次比赛免收报名费,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仲裁委员、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五、防疫措施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在入场和活动前均需科学佩戴口罩,运动时摘除口罩。

  2、人员进场时,按要求出示粤省事-健康码,并同时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不得入场。

  3、现场设置医疗点和隔离观察区,发现可疑症状人员按规程及时快速处理。

  4、活动开始前做好公共区域及体育器材的消毒,签到处配备洗手液等清洁用品。

  5、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做好要信息登记。

  6、加强活动环境管理,做到安全巡查全覆盖,防止人员聚集、打架斗殴、火灾、触电等事件发生,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体育赛事活动氛围。

  十六、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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