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禁烟令违规怎么处罚?

导语 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12月2日,珠海公布《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珠海禁烟令违规怎么处罚?

  违规吸烟者最高罚款500元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由控烟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控烟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中设置吸烟点(区)相关规定的,由控烟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按《条例》履行相关义务的,由控烟监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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