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以后还公布疫情病例数据吗?

导语 “新冠肺炎”已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乙类乙管”后有哪些改变?详见正文。

  珠海以后还公布疫情病例数据吗?

  会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1)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包括危重症以及累计死亡病例数;

  (2)不再公布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

  (3)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

  (4)公布频次作动态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

  《总体方案》对疫情监测提出了哪些要求?在疫情应对过程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要继续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要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此外,继续依托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对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实时、在线监测。在疫情应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实时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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