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哪些算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

导语 “新冠肺炎”已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乙类乙管”后有哪些改变?详见正文。

  哪些算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

  指养老院、学校、医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

  根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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