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冠感染者以后还需要在家隔离吗?
导语 “新冠肺炎”已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乙类乙管”后有哪些改变?详见正文。
新冠感染者以后还需要在家隔离吗?
不需要隔离,采取居家健康管理。
根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
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健康管理。
就医指引:
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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