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导语 为更好保护患者就诊安全,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门诊管理进行了相关调整。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7月13日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最新门诊就诊须知。

  就诊须知

  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对就诊人员要求调整如下:

  就诊须知

  1.来院就诊时,请您和陪同人员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健康申报卡等工作,如实填报和告知流行病学史和症状。

  2.根据珠海巿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医院诊疗区域人员需提供本市(或三乡、坦洲)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或核酸检测中)

  3.精神心理病区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本市(或三乡、坦洲)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

  4.我院未设置发热门诊,近3日有发热(体温≥37.3℃)或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5.高、中、低风险地区及入境人员,需按珠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后,凭核酸阴性结果进入医院。

  6.危急重症患者除外。

  7.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场所防疫】可获进入珠海各类场馆/商场/医院/学校/交通场站最新防疫规定、核酸/健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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