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关于加强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导语 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强化酒店、公寓、民宿、出租屋(含网约房等涉宿行业领域场所)的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强化酒店、公寓、民宿、出租屋(含网约房等涉宿行业领域场所)的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信息查验和报备管理。办理入住前必须查验客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24小时内珠海本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采样凭证记录(非外地来珠返珠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要求客人测量体温、扫场所码、珠海健康申报码进行登记。如发现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行程卡有*星标)及红码、黄码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社区“三人小组”进行处置,不得拒绝接待或让其自行离开导致脱管漏管。

  二、严格做好入住登记。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实名登记,及时将客人入住登记信息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入住人员粤康码、行程卡、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检测凭证等拍照留底备查。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住宿业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动态掌握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将最新防疫政策告知入住人员,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三人小组”处置。要强化“围合式”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做好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从业人员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疫苗“应接尽接”,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四、及时推送信息奖励。各住宿业经营单位如果发现需隔离管控的重点人员,要立刻致电属地社区、属地镇指挥部

  三灶镇:0756-6233868;

  红旗镇:0756-7791300;

  平沙镇:0756-7751373;

  南水镇:0756-7716167;

  或金湾区疫情防控指挥办,

  对防控中有一定贡献的住宿业经营单位或个人,将给予奖励。

  五、严格执行惩处措施。住宿业经营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防疫政策,导致出现以下情形,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因履行责任不到位导致脱管漏管,造成疫情传播严重社会影响的;违反规定接待红码、黄码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市旅居史人员,未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的;未落实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筛查、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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