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区关于加强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4月3日)

导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从严从紧从细抓好斗门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酒店、公寓、民宿、出租屋等住宿行业场所的防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从严从紧从细抓好斗门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酒店、公寓、民宿、出租屋等住宿行业场所的防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信息查验。 对于发现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行程卡有*星标)及红码、黄码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社区“三人小组”处置,不得拒绝接待;有外市行程轨迹(行程卡无*星标)的入住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在珠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珠海本地轨迹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

  扫码调取镇(街)各社区“三人小组”名单

  二、严格做好入住登记。 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实名登记,及时将客人入住登记信息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入住人员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记录、核酸24小时阴性证明等拍照留底备查。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住宿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动态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与社区“三人小组”建立紧密联系机制;要强化“围合式”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可在客人预定时提前将有关防疫政策一并告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要做好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从业人员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疫苗“应接尽接”,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四、 建立完善奖励机制。 各酒店、公寓、民宿、出租屋管理人员如果发现需隔离管控重点人员,立刻致电属地社区或斗门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电话(0756-2780000),对防控中有一定贡献的住宿经营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严格执行惩处措施。 住宿经营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防疫政策,导致出现以下情形,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因履行责任不到位导致脱管漏管,造成疫情传播严重社会影响的;违反规定接待红码、黄码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市旅居史人员,未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的;未落实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筛查、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珠海市斗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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