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关于落实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3月19日发布)

导语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强化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关于落实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酒店、公寓、民宿: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强化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各酒店、公寓、民宿办理入住必须查验客人本地核酸采样记录,做好行程和采样凭证登记,方可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从外地来(返)珠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在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

  本地轨迹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凭证)

  二、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珠人员,还须向属地社区报备,并按社区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对不按规定录入身份证件信息、查验本地核酸采样记录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将依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采取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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