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导语 广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布《关于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具体禁行时间。

  关于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广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布《关于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具体禁行时间。

  《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元旦假期:2024年12月31日0时至2025年1月1日24时。

  (二)春运和春节假期:2025年1月24日0时至1月27日24时,2月2日0时至2月5日24时。

  (三)清明节假期:2025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24时。

  (四)劳动节假期:2025年4月30日0时至5月5日24时。

  (五)端午节假期:2025年5月30日0时至6月2日24时。

  (六)国庆节、中秋节假期:2025年9月30日0时至10月8日24时。

  在广东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车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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