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导语 在购房之日起三年内(购房日期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可以购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详见正文。
珠海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可以的。在购房之日起三年内(购房日期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可以购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携带以下材料办理:(1)身份证;(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3)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购房发票。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契税发票;③购房发票。
注:外市房产需带齐所有材料原件,否则无法通过审批。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出生证或单位开具的关系证明(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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