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可以转到外地吗?
导语 根据建金〔2018〕46号文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珠海公积金可以转到外地吗?
可以的,根据建金〔2018〕46号文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注:职工在珠海市再就业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以此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市民在其他城市工作并汇缴公积金的,可直接在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转移,将珠海汇缴的公积金转移至新工作地,无需回珠海办理提取手续。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以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入口及指南,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利率/比例/额度等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