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中考普高招生科目成绩要求(附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

导语 4月18日,珠海市2024年中考政策发布媒体见面会在市教育局召开,会上介绍了《珠海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中考细则》)

  2024珠海中考普高招生科目成绩要求(附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

  珠海各招生学校对于等级性考试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

  等级性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科技)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具体按《珠海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对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见下表)执行。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21〕10号)及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

  其中,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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