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流程指引
导语 近日,2024年春季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已开始,有关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的实施细则,包括申报条件和报名时间等内容。赶紧来了解!
2024春季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流程指引
(一)网上报名(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2月29日下午6:00)。
(二)协助特殊房产类学生上传材料(2023年12月24日-25日)。无法自行完成上传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见附件2),须在12月24日-25日到拟报读学校,由相关人员协助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信息(2024年1月2日-8日)。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12月29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公示符合转学插班资格学生名单(2024年1月9日-15日)。
(五)安排拟录取学校(2024年1月16日-19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学位。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六)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2024年1月20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附件3)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另特殊房产类家庭还需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附件2)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特别提醒
(一)公办学校仅可接纳少量转学插班生
为满足更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需求,香洲区每年秋季招生均按超标准班额招收新生,仅部分学校可接纳少量转学插班生。拟申请转学插班到公办学校的家长和学生,请及时查阅“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于12月11日发布的“2024年春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预警信息”(点击查看)。不能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则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或家长自行报读我区民办学校,请予以理解。
(二)目前已在本市就读的初一学生转学插班不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学生外,报考“名额分配”的考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按上述规定,目前已在珠海市内就读的初一学生,若转学插班到珠海市内其他学校,则没有同一所初中连续3年学籍,参加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因此,初中阶段转学插班请家长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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