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生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入口+流程+时限)
导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住,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详见正文。
珠海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1.项目名称:
国(境)内出生登记。
2.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住,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3.申报登记所需资料:
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
(1)办理出生登记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
(2)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原发证机关按规定补发(需注明原结婚时间)。
(4)《珠海市新增(出生登记)人口民族成份确认表》(新增人口(出生登记)的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由父母共同签署确认。
(5)其他情形:
①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并签署同意声明书,新生婴儿可随非抚养权属方入户。
②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办理出生登记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③《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婴儿姓氏与父母姓氏不一致的,提供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亲属关系证明。
(6)签署承诺书:
落户对象父(母)亲现场签署。
4.办理程序:
可结合实际需要,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1)直接到户政受理点办理:
申报人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可预约任一网点办理(其中,户口登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应预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
预约程序:
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按具体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户籍窗口申请,经户籍窗口户籍民警审核后办理。
(2)先网上预审核,再到户政受理点办理:
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户政业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并预约后,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核准手续。具体参阅“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
5.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6.咨询电话:
0756-86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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