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珠海公办中小学户籍生学位安排时间(附拟录取学校查询)
导语 2025年珠海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都已经公布啦!公办中小学户籍生学位什么时候安排?详见正文。
一、香洲区
①6月3日-9日公示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6月10日“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生第一批拟录取结果(此批次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置的香洲户籍生)。【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二、金湾区
①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6月24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三、斗门区
①6月13日公示符合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6月20日,公布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四、高新区
6月18日-6月24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6月26日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五、横琴新区
①7月11日-7月15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8月1日-8月5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二批录取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拓展材料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可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积极探索多校划片,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3.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户籍学生原则上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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