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导语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此前结转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珠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网上申领入口及指南,发放时间、每月发放标准、现场办理窗口,常见问题解答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