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节珠海违反烟花燃放规定会有什么处罚

导语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珠海市各区已陆续发布关于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其中,香洲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斗门区、金湾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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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如果违反禁止燃放规定,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县汉提醒各位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前,应查看各区有关通告,在允许燃放的区域范围内燃放;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营点购买,并在燃放时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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