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长隆会员积分规则及兑换须知
导语 会员体系是长隆为答谢会员本人而提供的额外浮动优惠权益,长隆有权随时决定或更改会员所享有的优惠方式和幅度,或对优惠/积分的使用进行限制。
长隆会员积分规则及兑换须知
1.获得积分的途径
长隆会员卡为实名制,仅限会员本人消费使用,申领会员卡时的起始积分为零,会员卡使用范围为长隆集团属下所有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在会员积分系统范围内且有终端收银的POS点,及指定官方线上渠道成功登录认证会员模块的会员购买消费。会员在上述消费点的消费,将根据消费金额获得相应积分赠送(消费点的指定或变更由长隆决定,敬请留意各消费点以及长隆官网会员频道的相关提示)。
2.积分的计算方法及到账时间
1)会员消费积分按产品/品类/数量为核算单位,逐笔分别进行核算累计,消费满1元积1分,消费不足1元的,系统均按整数计算,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例:一张301元的餐饮订单,其中西式食品32.9元,中式食品99.6元,海鲜108.2元,点心13.8元,食品7.4元,服务费39.5元,则该消费完成后,积分6笔,32+99+108+13+7+39=298分。
2)按会员体系规定消费,支付价款并核销使用产品(或产品过期未退)后,长隆系统记录产品核销使用时间后的24-48小时内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到账时间以系统到账记录为准,过后不作补录。
三、积分累积须知:
1.现场消费:
成功申请会员卡后,会员在长隆度假区内装有收银POS机终端的指定消费点以门市价消费的(具体消费点以长隆系统设置为准),每次消费结账前需主动出示会员卡(含会员正式IC卡、电子会员卡或工银长隆联名信用卡),产品使用并核销后的24-48小时方可累计积分;过后不作补录;部分特惠价格的产品可能不纳入积分,具体请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持卡人出示有效证件以核实是否本人使用。
注:会员所出示的电子会员卡,需为本人会员中心登录状态下的电子会员卡二维码,该二维码每分钟自动刷新,截图、拍照无效。
2.线上消费:
在长隆官网www.chimelong.com、官方微信公众号“长隆旅游”、官方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长隆旅游”APP等线上渠道消费(订购门票、餐饮、住房、商品或其他长隆产品),需通过“会员登录”购买才可享受积分(会员登录的手机号需与会员系统中原注册时留存的手机号一致),且产品使用并核销后的24-48小时方可累计积分;消费支付过后再办卡或绑定会员卡的,则不享有该次消费的赠送积分。
3.酒店客房消费:
1)会员通过酒店现场柜台、或电联400-883-0083,预订时报会员卡号/输入会员卡号验证基本资料,入住时再出示会员卡和相关证件结付(且其中有1间必须为本人住房),退房后的24-48小时获得相应积分(预订住房未入住的不作积分);积分到账时间以系统到账记录为准,过后不作补录;
2)会员自行通过线上直销渠道(含长隆官网、微官网、长隆APP)“会员预定”入口,输入会员卡号验证基本资料后的预订,退房后的24-48小时获得相应积分(延迟入住情形,积分将在退房后的48-72小时到账);积分到账时间以系统到账记录为准,过后不作补录;
4.部分产品消费限制:长隆官网线上渠道(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微官网等)对部分容量/数量有限或紧俏的产品设有购买频次或金额限制,系统自动监测,如超限交易,则该交易可能被暂停且账户将可能被冻结,请自觉遵守交易秩序及规则。
5.会员进行的以下交易不纳入积分范围,不能获得积分:
1)积分兑换所得的优惠券及门票等礼品,及以各类礼品卡(包括但不限于长隆B卡、结算卡、友谊卡等)支付价款的产品,不参与积分累计;
2)会议消费,团体宴会,团队门票,旅行社团房,通过OTA代理商渠道预订门票或住房,公司团队票或团队住房,MICE大客户(大型会议、奖励旅游团队、展会等商务团队)等消费项目不能获得积分;购买礼品卡(消费卡、结算卡)等均不能获得积分;
3)通过其它渠道(如电子自动购票机、长隆旅游官方旗舰店等)或第三方渠道预订的长隆产品或服务,均不享有积分;
4)广州长隆熊猫酒店美食小镇的消费不积分不折扣,珠海长隆横琴湾酒店渔港食街的消费可积分不折扣。会员优惠/积分消费点变更以长隆官网会员频道公示为准;
5)特价产品、定型产品及自助点餐机售卖的产品不享有积分,具体以现场操作或相关网页提示为准;线上游客快捷登录购买渠道购买的产品不享有积分;
6)退改手续费不享有积分;
7)其他长隆已另行公示或通知的不参与积分累计的产品或者服务消费。
四、积分的有效期
1. 积分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累计,有效期为五年,达到相应分值,即可通过长隆旅游APP或者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登录会员账号-我的-积分商城兑换相应礼品。如到期仍未兑换,视为自愿放弃积分权益,对于逾期而未使用的积分,系统将自动清零,会员将不能因此而得到任何补偿。
五、积分到期提示
会员的积分有效期即将届满前,长隆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或官网官微会员频道公告等方式向会员发出提示。但该项提示并非长隆的义务,会员有责任管理自己的积分,并有义务主动关注官网官微会员频道最新公告。会员任何时候不得以未收到提示为由而要求长隆就其过期而未使用的积分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六、积分兑换的说明
1.会员积分可通过登陆“长隆旅游”APP或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登录会员账号-我的-积分商城,线上自助兑换由长隆提供的相应礼品。
2.长隆会员首次使用积分兑换礼品前,须先行完善会员资料及设置密码,请保证会员资料基本信息真实、唯一,会员身份证件号码一旦保存成功,不可修改,请在填写时谨慎操作;
3.2020年11月24日起,长隆实行实名制售/检票,所有会员使用积分兑换产品(包括积分全额兑换产品和积分加货币混合支付的产品)及购买会员专属限量产品时,系统默认录入会员身份证件信息进行预订及验证使用。
4.积分兑换订单一旦确认,不可修改,后续资料更新不会影响已经预订的订单,请确保兑换前会员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有效;
5.每次确认兑换前,须检查页面显示的会员预留信息(例如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是否正确,并须输入会员密码通过验证确认后进行兑换;如提交信息资料不实、错误,将导致兑换后无法验证使用入园;如因所提交信息资料不实、错误所造成任何损失的,均由会员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如涉及手机号更新或第一代身份证件位数差异或兑换有关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09:30-17:30)拨打长隆客服热线400-883-0083转3,按有关流程提交证明资料,方便长隆后续跟进更新。
6.可供积分兑换的礼品种类及所需分值,请以长隆旅游APP-我的-积分商城实时显示的情况为准。
7.会员兑换礼品时,均需选择礼品使用日期,选择范围以兑换页面所显示的可选日期为准;每兑一次礼品,会员卡内积分将被自动扣减相应积分值,或需支付相应价款。请您在兑换前认真阅读礼品详情,并提前确定使用计划。
8.所有积分礼品均设有配额供应量,并且会员积分兑换礼品的数量有限,如2025年,每位会员一个月最多10个礼品。具体可兑换情况,以兑换时系统界面显示为准。
9.已经成功兑换的礼品,均即时成交,请注意按照使用日期和使用规则到相应的园区/酒店使用,过期未用的订单失效,不退还相应积分及价款。
10.积分兑换礼品(含积分全额兑换及积分加货币混合支付方式兑换),所需积分值、最低支付货币金额将不定期浮动,如遇兑换后会员积分兑礼分值、相同分值可兑换的礼品种类、最低支付货币金额或兑换方式等调整,恕不另行通知,用以兑换的积分在任何情形下均不予退还,长隆也无需因此而给予任何补偿。
11.积分兑礼预订仅限会员本人和共享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积分兑换、工银长隆卡首张5折权益、会员专属权益、住房类及限购类产品等特殊产品,不得转让或用于其它商业目的,如在预订确认时发现涉及欺骗行为,系统保留取消或修改的权利,无论系统确认与否。
12.会员兑礼视为同意预订后台将有关预订信息以短信或彩信方式发送至兑礼手机上。相关预订信息属私密信息,请注意保密,因客人个人原因遗失或泄漏而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13.积分兑换产品取用细则
14.兑换记录查询:
【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搜索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在下方菜单栏点击“订单”,即可自助查询;
【长隆旅游APP查询】:打开长隆旅游APP,点击右下角菜单“我的”,选择“我的订单”即可自助查询到相应的订单信息(含已支付与未支付订单);
【官网查询】:登录长隆官网(www.chimelong.com),点击右上角“网上预订”,在首行的菜单栏点击“订单查询”即可自助查询;
七、积分兑换注意事项
1.不同账户之间的积分不可转让、赠与也不可合并使用。会员积分仅限会员本人和共享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赠与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也不得用于任何抵押或质押担保。
注:长隆欢享家会员可通过添加共享人与家人一起共享优惠。每位会员最多可设置4名共享人,共享人仅限持有中国大陆地区居民二代身份证的用户参与。
2.积分一经兑换即不可退还,即使兑换所得礼品根据长隆公示的预订规则可以退货且会员据此申请退货的,用以兑换的积分在此情形下也不予退还,且长隆无需因此而给予任何补偿。
3.积分越高,礼品越丰厚。累计的积分在指定有效期内有效,积分过期不兑换,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使用的积分系统自动清零(如2021年12月31日清零2019年的消费积分)。达到一定积分请尽快在积分有效期内兑换。
4.积分兑换(含全额积分兑换及积分加货币混合支付方式兑换)所得礼品,积分部分消费不可再参与积分及成长值累积。
5.积分不可兑换现金,积分只适用于个人用途而进行的兑换,不适用团体使用兑换、以营利或销售为目的的兑换、其他非个人用途的兑换行为。
6.关于发票:发票开具需遵循先消费使用,后开票的原则【积分兑换产品(含全额积分支付兑换及积分加货币混合支付方式兑换),其中积分支付及积分抵扣优惠部分不可开具发票;另,积分兑换产品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长隆官网www.chimelong.com、官方微信公众号 “长隆旅游”、官方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长隆旅游APP、长隆微官网等官方线上渠道购买的长隆产品,需在产品核销后24小时(即使用日过后24小时)后30天内,在APP“我的订单”线上自助申请开具发票,发票具体详情以电子发票显示页面为准。
八、积分查询渠道
1.【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搜索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菜单栏点击“我的”-选择“登录/注册”,允许微信获取个人信息登录,如自动识别的手机号与会员系统预留手机号一致,通过验证后即可快捷查询;
3.【长隆官方APP查询】:下载“长隆旅游”APP,首页菜单栏点击“会员”,点击“登录”模块,使用会员系统预留手机号登录,通过验证后即可快捷查询;
4.【长隆官方网站查询】:登录www.chimelong.com,,点右上角“会员”-“会员登录”,使用会员系统预留手机号,通过验证后可快捷查询;
★长隆会员体系(包括会籍评级、积分政策、兑礼标准、优惠礼遇等)均可能会不定时调整,请随时保持关注,了解最新详情可登陆长隆官网www.chimelong.com,点击右上角“会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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