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办理门诊共济定点前需要做什么?
导语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办理门诊共济定点前需要做什么?详见正文。
珠海办理门诊共济定点前需要做什么?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转诊至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和支付限额支付:
1.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合计为2500元;
2.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50%,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支付限额与本条第(二)项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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