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异地就医待遇及结算最新消息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珠海发布最新通知,提出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完善异地就医待遇及结算。

  珠海异地就医待遇及结算最新消息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跨省跨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市内和备案地同类别待遇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一)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等待遇。

  (二)办理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等待遇,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三)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可享受因急救和抢救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等待遇,其他普通门诊费用不享受。

  (四)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只能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待遇,且支付比例按市内标准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

  注: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后的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市内标准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且不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其他异地就医情形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按市内标准享受。

  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医保待遇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珠海异地就医操作步骤,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入口及指引+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结算/报销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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