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珠海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导语 目前珠海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即市内跨区办理婚姻登记)。外地人在珠海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外地人在珠海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双方提供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6个月拍摄的半身免冠红底照片;

  提醒:在珠海市内,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珠海离婚登记网上预约入口/流程,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指南/机构,常见问题解答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