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买房提取珠海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在珠海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身份证;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另外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提供的材料不同。详见正文。

  在佛山买房提取珠海公积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

  (3)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②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契税(完税凭证);③购房发票。

  注:

  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

  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拓展材料

  我这个月离职了,公积金可以马上全部取出来吗?

  答:不可以,根据建金【2018】46号文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如果市民在其他城市工作并汇缴公积金的,可直接在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转移,将珠海汇缴的公积金转移至新工作地,无需回珠海办理提取手续。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以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如果市民属于外地户籍人员需要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前往珠海市内有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入口及指南,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利率/比例/额度等业务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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