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珠海办理身份证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2017年3月10日起,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可在珠海市内任一户籍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条件:

  首次办理:在粤居住、就业、就学的市外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可以异地办理。以下省(直辖市、自治区)暂未开通异地办理:北京、辽宁、宁夏和新疆等省(直辖市、自治区)。

  补、换领:2017年3月10日起,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可在珠海市内任一户籍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换领身份证所需材料:

  (一)《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原居民身份证;

  (三)16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籍窗口办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能证明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补领身份证所需材料:

  (一)《广东(珠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或“粤居码”小程序申报的居住信息)

  (三)16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籍窗口办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能证明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办理流程

  预约系统:点击进入

  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并预约后,向任一户籍窗口申请,由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广东省户籍的,办证时限为30日;全国异地办理的,办证时限为45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办理费用

  居民身份证换领:每证20元;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

  拓展材料

  注意事项:

  1、2016年7月1日起,国内公民可在我市任一户籍窗口挂失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并可到指定户籍窗口领回被拾检到交回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

  2、数字相片: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数字相片的广东省户籍居民,16周岁及以上居民2年内(16周岁以下居民半年内)在我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无需再提交数字相片,可使用原已提交的数字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珠海身份证办理预约入口、首次办理/补换领(异地)指南,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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