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及条件

导语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补贴条件: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等。

  珠海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1.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

  2.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补贴】可获珠海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各类型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入口,办理窗口,申请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