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及条件
导语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补贴条件: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等。
珠海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1.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
2.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补贴】可获珠海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各类型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入口,办理窗口,申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