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口岸通关最新通告2025(持续更新)

导语 根据珠海当前疫情形势变化,经与澳门方协商,现就所有珠澳口岸通关场所实施限次措施通告详见正文。

  关于调整珠澳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澳门入境人员,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

  (二)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

  (三)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的措施,但生成“通关凭证”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五)由2023年5月1日开始,澳门与珠海的口岸取消限制通关次数,旅客经拱北口岸或青茂口岸出入境,不再规定每天只可以来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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