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低保多少钱一个月(持续更新)

导语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低保标准调整为1221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723元/人/月和606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即1954元/人/月)。

  珠海低保多少钱一个月?

  (更新时间:2023年6月9日)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低保标准调整为1221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723元/人/月和606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即1954元/人/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以参照执行。

  (有最新消息将持续更新)

  拓展材料: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珠海低保最新政策、发放标准、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申请授权书下载入口、办理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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