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住房怎么认定
导语 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住房怎么认定?
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记录的。
②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及全国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拓展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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