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导语 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通知,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1珠海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2024-2025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调整最新消息,调整时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限额,业务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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