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起居住内地外国人入境澳门最新政策

导语 自12月1日凌晨0时起,不拥有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14天在内地逗留,且属家庭团聚或其他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密切联系的例外情况,经卫生当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2020年12月1日起居住内地外国人入境澳门最新政策

  特区政府宣布,自12月1日凌晨0时起,不拥有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14天在内地逗留,且属家庭团聚或其他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密切联系的例外情况,经卫生当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自12月1日凌晨0时起,对上款所指获卫生当局批准的人士,解除外国外雇进入澳门的禁令。

  五类居内地外国人可申请来澳门

  无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外国人),拟由中国内地进入澳门者,若在入境前已在内地逗留连续超过14天,尚可以以下理由申请入境:

  1.澳门居民的配偶或子女;

  2.已取得外地雇员逗留许可或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的人士,以及其已取得或有条件取得逗留许可的随行家属;

  3.已取得居留许可的人士;

  4.已获澳门高等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

  5.来澳参与重要商务、学术或专业活动的人士。

  成功申请获豁免入境限制者,仍须遵守本澳的其他入境防疫措施。批准与否,新型冠状病毒应变协调中心具有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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