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导语 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来啦!自2020年12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珠海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1.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2.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

  3.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扩展材料

  《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全文

  2020年11月25日,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在涉及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并新增了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新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引进】可获珠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材料/入口/流程/地点/指南,详情附件查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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