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办理指南
导语 珠海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怎么办理?珠海本地宝为您带来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
申请条件: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注: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医学证明颁发机关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公证处仅办理在我国境内取得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出生医学证明》上内容有涂改、填写字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办理公证之前,请仔细核对户口簿上登记的当事人的出生地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地是否一致,若不一致时需要先到有关部门对出生地信息进行更正。
(4)2014年1月1日起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应分别填写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凡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出生医学证明》不予办理公证。
(5)德国要求1996年后出生的当事人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但新生儿未入户或未领取境外有效证件的除外;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婴儿出生证明、分娩记录、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办理流程:受理→起草→审批→(翻译,校对)→制证→发证
珠海公证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夏美路25号
珠海公证处办公时间:
①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星期三(党员志愿服务岗), 中午12点~下午2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③星期六,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4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公证处领证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调休除外)
珠海公证处咨询电话:0756-212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