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我市2024年10月30日制定了《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为珠海劳动者提供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详见正文。

  珠海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首次招用或同一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材料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属的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招用高技能人才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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