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律援助线上申请入口

导语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粤府令第268号)相关规定,珠海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824元/月动态调整为2919元/月。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还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以及“广东法律服务网”进行线上申办。

  拓展资料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对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劳动争议案件及其他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申请其他法律事务的,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属于本省审理或者处理的,可以向距离最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对不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法律援助】可获珠海法律援助最新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入口/指南,非经济困难人群申请范围,援助终止情形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