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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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信预约

关注“珠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在聊天窗口点击菜单栏“服务互动”,进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入口,点击【结婚登记预约】

2、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预约系统入口:https://www.gdhy.gov.cn/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咨询电话

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756-2271045

金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756-6316709

斗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756-5152922

珠海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所需资料

所需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应当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委托第三人办理的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前款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

——华侨应当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应当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哪些省份?

2023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扩大到21个省份,同时广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再延续两年。(点击了解详情

➤广东省“跨省通办”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

1.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2.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

4.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和经批准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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