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才引进
2020年11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根据《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重点企业目录(2021年第2版)》,符合条件的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申请办理入户珠海。
二、“先落户后就业”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
将原“双五”政策调整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实行“双二”政策,其他区实行“双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产(即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和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四、直系亲属投靠
2018年3月1日,《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五、收养小孩落户
珠海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符合规定的,且申请迁入时其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可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六、随军家属落户
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珠海户口迁入的办理材料面向不同的入户类型人员是不同的,具体的办理材料请查看下面的子文章。
户籍预约系统:点击查看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三)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户政业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但随迁的申请人中有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该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能通过户籍受理窗口申请)。通过审核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核准手续。具体参阅“珠海公安微信”。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备、信息可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的,当场审核办理(核发纸质或网上《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珠海入户政策汇总,办理预约入口,双二入户/人才引进入户/信用入户/投靠入户/学历入户/收养入户/新生儿入户/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