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生儿上户口最晚多久?

导语 婴儿出生后,申报人(出生入户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应在一个月内申报户口。申报人直接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政受理点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到社区居(村)委会加具意见。

  珠海新生儿上户口最晚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转发省公安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公发〔2015〕53号)、《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宗发[2015]64号)和《关于调整户政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珠公办[2018]295号)的规定,婴儿出生后,申报人(出生入户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应在一个月内申报户口。(考虑到产妇需要休养等实际情况,出生超过一个月后,也可办理出生登记业务)

  申报人直接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政受理点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到社区居(村)委会加具意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生儿户口】可获珠海出生登记(上户口)申报条件,网上申报入口/流程/材料,申报方式,申报时限与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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