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双二入户申请材料

导语 珠海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将原“双五”政策调整为“双二”。横琴新区双二入户申请要提供什么材料?详见正文。

  珠海横琴新区双二入户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二)公安机关通过系统核查的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的记录(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三)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二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不动产权证)(户政受理点核查原件及“一证办”信息)。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需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五)签署承诺书;

  1.落户对象本人现场签署;

  2.他人代办的,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ga.zhuhai.gov.cn/zwfw/bgxz/content/post_2416832.html)下载或前往户政受理点领取承诺书,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再由代办人现场签名,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承诺书或委托公证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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