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请公租房要劳动合同吗?

导语 最近不少小伙伴都在询问关于珠海公租房的问题哦。在珠海申请公租房要劳动合同吗?详见正文。

  珠海申请公租房要劳动合同吗?

  只有一类人群申请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其他人群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申请人劳动合同。

  具体申请公租房申请要求及条件:点击查看

  已承租香洲区公租房的在住家庭,出现哪些情形需退回公租房?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将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毁损的。

  (六)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租赁期内,因获得其他住房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九)租期届满,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珠海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评估入口,网上申请入口/材料/指南,审核轮候情况/网上选房/房源分布查询,租金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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