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异地务工人群申请公租房条件

导语 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详见正文。

  珠海异地务工人群申请公租房条件

  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珠海异地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珠海异地务工人群申请公租房办理部门

  1、网上填表申请或公司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

  2、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态初审;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公示和认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珠海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评估入口,网上申请入口/材料/指南,审核轮候情况/网上选房/房源分布查询,租金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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