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调整市内迁移最新政策

导语 由于实施分区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为确保分区落户政策有效实施,因工作单位变动而跨区迁移的,需满足拟落户地人才引进条件。

  由于实施分区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为确保分区落户政策有效实施,因工作单位变动而跨区迁移的,需满足拟落户地人才引进条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对应条文:

  第十七条 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在市内迁移户籍:

  (一)拥有拟迁入地的自有房产;

  (二)因工作单位变动,经组织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调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因工作单位变动,符合拟落户所在区的人才引进条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引进的人才,准予在市内跨区迁移;

  (四)因工作单位变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在同一区内迁移;

  (五)投靠配偶;

  (六)未满十八周岁投靠父母;

  (七)父母投靠子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可获珠海入户最新政策,放宽入户条件,预约办理入口,双二入户/人才引进/投靠/学历/投靠等各类入户办理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