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导语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详见正文。

  珠海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于您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调整,操作流程,申报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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