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珠海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导语 目前珠海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即市内跨区办理婚姻登记)。外地人在珠海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外地人在珠海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双方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提供原离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处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无法查档的,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原办理机关出具的婚姻档案遗失证明;

  (3)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供2张2寸近6个月拍摄的半身免冠红底单人照片。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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