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材料

导语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珠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拓展材料

  按照《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 租赁房屋的,应当报送出租人、承租人的下列租赁房屋信息:

  (一)姓名;

  (二)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三)联系方式;

  (四)租赁房屋地址。

  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报送,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短信等方式报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房屋租赁】可获珠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限/费用/地点/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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